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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哪些变化?2021-2023年农业农村部“一号文件”与渔业相关的那些事!

更新时间:2023-03-03 09:43:01       来源/作者:海洋与渔业杂志


NO.1

关于渔业提质增效、健康养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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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:推进渔业提质增效

1. 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,大力发展循环水、深远海和大水面等生态渔业,推进盐碱水养殖,规范发展稻渔综合种养;

2. 推进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,建设渔港经济区。

2022年:发展健康养殖

1. 发展健康养殖。编制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,推动建立重要养殖水域保护制度;

2. 深入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,推进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达标治理;

3. 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和大水面生态渔业,开展深远海养殖试点,推进低洼盐碱荒地渔业开发利用;

2023年:发展健康养殖

1. 发展健康养殖。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养殖技术推广“五大行动”,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;

2. 稳定水产养殖面积,编制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,推进养殖证核发全覆盖,加快建立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;

3. 推进适度捕捞。强化渔业资源总量管理,推动渔船管理改革,探索推进渤海限额捕捞试点;

4. 支持远洋渔业企业全产业链绿色转型,加强远洋渔业基地建设,加大自捕鱼运回力度。

5. 开展平安渔业创建示范。


NO.2

关于优化海洋捕捞业、拓展发展空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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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:推进渔业提质增效

1. 确定新一轮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目标,稳步推进限额捕捞和减船转产;

2. 建设海洋牧场,开展增殖放流;

3. 鼓励发展水产品加工和休闲渔业,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。

2022年:优化海洋捕捞业

1. 落实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,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,国内海洋捕捞总产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,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海洋捕捞年产量不得超过2020年分省控制指标;

2. 支持近海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。推进渤海限额捕捞管理,完善黄河禁渔期制度;

3. 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,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;

4. 扎实推进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。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。

2023年:拓展发展空间

1. 拓展发展空间。积极推进深远海养殖,建设一批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;

2. 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,规范增殖生产,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;

3. 因地制宜推广以渔治碱模式;

4. 创建一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,扎实推进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,推进渔港管理改革。 

5. 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。以健康养殖为主发展设施渔业。推行湖泊水库生态环保网箱养殖,加快高标准养殖池塘建设和尾水达标治理。推进陆基和深远海养殖渔场建设,积极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,稳妥推进桁架类深远海网箱和养殖工船养殖。


NO.3

关于种业振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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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:打好种业翻身仗

1. 实施打好种业翻身仗行动方案。启动重点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,实施新一轮畜禽水产遗传改良计划,自主培育突破性优良品种;

2. 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,提高南繁基地、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水平,积极推动南繁硅谷建设;

3. 启动全国畜禽水产种质资源调查,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精准鉴定;

4. 建好国家作物种质库和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。

2022年: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

1. 加强种质资源保护。深入推进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、保护、精准鉴定;

2. 探索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政策。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,构建高效精准生物育种技术体系。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,强化制种基地建设;

3. 实施南繁硅谷建设规划,加快打造种业创新高地。

2023年: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

加快资源普查。全面完成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,加快国家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库建设,构建开放协作、共享应用的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机制。


NO.4

关于外来入侵物种防控、水生生物保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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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: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

发布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和名录,深入推进外来入侵物种普查,实施加拿大一枝黄花、福寿螺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灭除行动。

2023年: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

1. 推进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,有序扩大伏休期特许捕捞范围,全面实施公海自主休渔,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;

2. 修订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,开展珍贵濒危物种资源和栖息地调查。


NO.5

关于长江十年禁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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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: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

1. 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,加强长江渔政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建设,建设部省共建共管渔政基地,确保“禁渔令”有效落实;

2. 严格巡查督查,强化绩效考核,完善通报约谈制度,建立网格化执法监管责任制,构建分层分级、全面覆盖、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;

3. 跟踪监测退捕渔民转产转业情况,指导各地落实养老保障政策,健全就业帮扶台账,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,支持相关产业合作社吸收退捕渔民加入;

4. 启动实施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,深入推进中华鲟、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计划,建立健全资源监测网络体系,开展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和禁捕效果评估。

2022年:常态化抓好长江十年禁渔

1. 强化退捕渔民安置保障。实施“十省百县千户”跟踪帮扶,开展退捕渔民技能培训“暖心行动”,积极纳入“护渔员”队伍。推动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、帮扶救助等政策;

2. 加强水生生物保护。开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,发布长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名录。完成长江江豚全面普查,加强中华鲟保护。在重点水域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;

3. 提升执法监管水平。持续开展长江十年禁渔、海洋伏季休渔、黄河流域禁渔管理等“亮剑”专项执法行动,加强长江口周边海域捕捞渔船管控。强化渔政执法能力建设,健全渔政执法队伍和协助巡护队伍,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。开展禁捕工作考核和暗查暗访,用好监督检查、通报约谈等手段,压紧压实地方责任。

2023年:坚持不懈抓好长江十年禁渔

1. 开展退捕渔民就业帮扶“暖心行动”,推动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、帮扶救助等政策。加快实施“亮江工程”,加强以长江流域为重点的渔政队伍和能力建设;

2. 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,加强协助巡护队伍建设,健全多部门协同、跨区域联动执法长效机制;

3. 开展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完整性指数评价,评估禁捕效果。


NO.6

关于绿色生产、质量安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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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: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

1. 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分类监管;

2. 推进品种培优、品质提升、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,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,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;

3. 制修订农兽药残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000项、营养品质等农业行业标准200项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,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,认定一批质量安全追溯标杆企业;

4. 开展“治违禁促提升”行动,严厉查处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及超标问题。

2022年: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

1. 深入实施“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”三年行动,加大监督抽查、暗查暗访力度;

2. 加快推进常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。制定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办法,强化检打联动。

2023年:推进农业生产“三品一标”

1. 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培优、品质提升、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,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;

2. 健全标准体系。制定农兽药残留等农业国家和行业标准500项,构建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,探索建立体现高品质特征的农产品评价体系;

3. 深入实施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,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、追溯目录管理等制度,完善风险监测评估机制。


NO.7

关于智慧农业、数字乡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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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:加快发展智慧农业

建设一批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和数字农业应用推广基地,推进物联网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。开展智慧农(牧、渔)场建设、智慧农机应用示范。

2023年: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

制定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及智慧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。拓展应用场景。认定一批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,打造一批智慧农(牧、渔)场。深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试点。 


NO.8

关于渔业法制法规建设


2021年:强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

1. 推动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,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、渔业法等制修订;

2. 加强农资质量、品种权保护、动物防疫、长江禁捕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。

2022年:健全法律体系

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、渔业法等,完善种业振兴、生物安全、农村土地制度等领域的配套规章。

2023年: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

1. 完善法律法规。加快推动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,修订渔业法;

2. 完善种业振兴、生物安全等领域配套制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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